关于“带着学分上大学”学分认定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为2018级、2019级参加“带着学分上大学”活动并取得证书的学生。
二、认定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11日—11月22日(双休日除外)8:30—11:30,13:30—16:00
期间带好学生证和学分证书,前往指定办公室签字确认。
地点 |
联系人 |
电话 |
信知楼1-308 |
张微 |
66503933 |
三、认定方式及说明
认定课程名称为《阅读伴我成长》、《情景英语会话》,课程性质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中的跨专业选修课,学分为2.0,认定成功后计入学生总学分(学分核算相关规定详见《学分制学习指南》)。考试成绩按合格计算。
教 务 处
校资源库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