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学生2017-2018-1学期早操、早锻炼的通知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及学生实际情况,现对17级学生在17-18-1学期的早操、早锻炼安排作如下通知:
一、基本要求
1、17级新生从军训后第四周(9月25日)开始出操至第十七周(12月31日)
结束,共计14周;要求学生每天参加早操、早锻炼,节假日休息,如遇雨雪天气则停止早锻炼。
2、早操地点:(活动线路见附表)原则上南区学生在南区校园活动,北区学生
在北区校园活动。
3、早锻炼时间:6:30-7:30。(第一个点扫描时间在6:30后开始,第三个点的扫描时间在7:30之前完成)
4.学生应自觉参加早操、早锻炼,做到精神饱满,衣着适宜。
二、考勤办法
1、学生用手机下载“觅动校园”APP并注册,出操时携带手机打开蓝牙沿指定线路完成三个点的蓝牙扫描记一次出操。
2、成绩计算:早操、早锻炼成绩记入本学期体育课成绩,早操、早锻炼成绩不及格则体育课成绩视为不及格,且不得参加下学期初课程补考,作重修处理。本学期早锻炼次数达到48次以上记10分,45-47次记9分,42-44次记8分,39-41次记7分,36-38次记6分,35次以下记不及格。
3、学生因残疾、生病住院或教学原因(实习、实训和考察等)不能出勤的,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学院(部)早操、早锻炼工作组审查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及体育部备案。经批准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不参加早操、早锻炼活动的。
4、如发现有学生代为考勤,一经查实,本人及其带考勤者的早锻炼成绩均降级处理,如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则该学期早操、早锻炼成绩视为不合格,并报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管理与组织
1、早锻炼具体工作有体育部负责实施。
2、各学院(部)要切实做好本院部的早锻炼的组织、宣传工作,并依托好学生干部做好院部学生早操出勤记录,及时了解学生早锻炼出勤情况。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体育部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