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业绩点和科研成果奖励统计时间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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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业绩点和科研成果奖励统计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从
2014
年起科研业绩点和科研成果奖励每
6
个月统计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
6
月和
11
月统计。
6
月份统计起止时间为:上年的
10
月
1
日至当年的
3
月
31
日,
11
月份统计成果起止时间为:当年的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申报流程:申报人在网上科研系统中录入相应的科研成果,由各学院科研系秘书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计算出相应的奖励金额和业绩点,由学院院长签字并盖章后交科技处。由科技处核准上报。
2014
年起,校行政人员和干将路校区人员的科研成果报至与本人专业相应的学院。
科技处
201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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