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日常工作管理,及时督办学校工作要求,接待师生来访,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订商学院党政领导值班接待制度。
一、教学时间常规值班安排
1.常规值班领导为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副书记。
2.常规值班时间为教学周每周一至周五,制定值班接待表,每天一人值班。
3.值班表一经排定,不再变动,若遇值班领导因其他公务不能值班,可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由其他院领导替代。
4.值班地点固定为院领导办公室,若有事短暂离开,应告知院综合办工作人员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证能及时反应。
5.值班领导应负责以下工作:
1)受理公文,接听电话,受理投诉或举报等事项。
2)接待有关部门非常规检查。
3)负责教师及院内工作人员考勤。
4)负责当日工作的协调,检查学院内工作进展。
5)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薄,并按时交接。
6)值班期间未了事项,应向接班领导办理移交手续,由接班领导负责督办落实。
7)值班中需要其他领导批办、或需要协商、集体研究决定的事宜,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8)值班中需交有关管理人员承办的事宜,应及时批交,并提出办结时限。
6)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若临时参加学院会议或活动,可由院综合办主任代行一般职责,对口业务则通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处理。
二、节假日值班安排
1.节假日值班人员包括: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副书记、院其他部门行政人员。
2.节假日值班为全天值班,时间包括:五一节、国庆节、元旦,以及其他在教学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寒假、暑假时间。
3.节假日值班地点可在院领导办公室,也可在校区、住宅电话值班。值班期间应保证电话畅通,回应及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苏州大市,并保证能及时到达校区。
4.节假日值班由院综合办主任根据领导要求排定值班表,每天一人值班。
5.值班领导负责处理教师、学生中出现的紧急情况或意外事件。
三、特定时间值班安排
1.特定时间值班指校、院重大活动期间、特殊时期的值班,如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事故多发时段等期间的值班。
2.特定值班时间、地点、人员由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由院综合办主任完成值班安排表。
3.特定时间值班人员为: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副书记、院综合办主任,以及有关人员,如学院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
商学院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商学院领导常规值班接待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