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为16、17级《计算机基础》课程未通过但已取得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学生。
二、认定时间
请在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复印件写上学院、班级、学号、姓名、联系电话)交至信知楼1-409进行统计成绩,逾期不再受理。
三、认定方式及说明
认定课程名称为《计算机基础》,成绩按优秀-90、良好-85、及格-75计算。
咨询电话:66507353 沈老师
教务处、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