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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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曹继平 发布时间:2019-03-11 动态浏览次数:374

各学院(部):

毕业资格的审核与毕业证书的发放直接影响学生的毕业与就业,教育部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即时电子注册,对毕业资格审核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9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便于学院(部)及时掌握学生学业成绩和毕业情况,方便学生查询毕业资格,确保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指定专人认真负责地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的工作流程与工作时间,按时、保质、无误地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 各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核对确定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总学分与学分结构;毕业审核工作人员需对正方管理系统中的毕业学分标准与计划学分标准进行核对,毕业总学分与学分结构确认后,无特殊原因不再调整。

  3. 毕业审核要求:

  1. 条件2:公选课学分达到计划要求,具体为:公共艺术类选修课满2分,心理教育限选课满2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满2分;

  2. 条件4:根据专业要求,通过专科A级、B级考试、英语能力测试要求;

  3. 条件10: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全校性选修课的学分审核。

二、 时间安排:

  1. 审核条件核对时间2018年3月11日~3月15日;

  2. 初审时间为3月16日~3月22日,各学院(部)根据初审结果填写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并于3月30日前将附件2、附件3的纸质稿交教务处,同时提交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电子稿;

  3. 第一次毕业名单生成时间为6月3日~6月9日,名单上报截止时间6月12日,第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20日;

  4. 第二次毕业名单生成为6月13日~6月21日,名单上报截止时间6月22日,第二批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7月2日。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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