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科研项目服务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精准有效推进横向技术服务,因工作需要,调整横向科研项目相关服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横向科研项目收款账户变更。根据财务处《关于收款账户变更的通知》通知〔2022146号通知,学校收款账户发生变更,2022年7月1日启用。横向科研项目收款账户也变更,具体账号:

收款人全称:苏州市市级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

帐号:10547701040003603
收款人开户银行:农行苏州三元支行

已签订横向技术合同收款账户不变,请项目负责人通知合作单位及时付款。

2.横向技术合同模版更新。科技处根据变更账号,已更新科技处网站的横向技术模版,请学院(部)、部门通知老师即日起启用新合同的模版。

3.项目预算编制中免税编制。依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规定,技术合同免税额为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技术交易额。项目负责人申请免税成功的合同金额在预算编制时,不可有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

4.严格归档材料。近期,教师经投标承接的委托项目越来越多,为了加强过程性管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标书原件等相关材料,项目归档需要。

科技处

2022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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