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2〕82号)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项目奖)的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符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条件,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单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位提名专家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人选或1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被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我校项目主要由科技局提名推荐,也可由符合提名条件的省级专业学会、全省性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提名推荐(应当出具其所设省社会科技奖励已连续开展5个周期(含)以上的奖励活动的证明材料,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承诺函)。
为支持我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鼓励优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二、提名要求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1),请根据项目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被提名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
(3)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若人事关系不在江苏单位,须近3年(2019年1月1日(含)至今)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7)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被提名;
(8)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4.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三、提名材料要求
1.关于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对项目的实质性贡献应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其中中文论著和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应用类项目所列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2.提名材料由《提名书》(附件2)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3.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负责人在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名书》和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技处(邮箱553886903@qq.com)。逾期不予受理。主管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账号及纸质材料待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顾老师,66503817
附件:1.附件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专业组.docx
科技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