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苏州市科普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其他支持科普事业的单位和团体。
2.其他符合市级标准并可冠名市级科普场馆的科普场馆建设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范围
1.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以资金引导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等单位建设小型专题科普场馆和设施。
2.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包括科普影视拍摄、多媒体及网络科普作品开发、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图书刊物编撰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印等。
3.科普活动类项目:包括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科普志愿服务、科普竞赛等。
三、申报要求
1.科普项目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申报书内容详实。注重突出实效性,服务基层有实效,受群众欢迎;突出原创性,内容、活动模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创新性;突出示范性,能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科技资源科普化,起到科普能力提升作用。
2.根据苏州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该项目要进行网上填报,需于2021年2月8日前到惠和楼科技处现场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录入。
3.申报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3份及电子档,纸质稿从“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中导出打印)。
4.2021年科普项目立项后签约实施;2021年7月,进行中期进度检查(以书面进度自查报告为主);2021年11~12月,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估,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确定项目验收意见和绩效考核意见。
5.项目完成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 (附件2,纸质稿一式3份及电子档)。同时,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需提交一段不超3分钟视频资料,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开发成果资料,科普活动类项目需提交活动报道、新闻、照片等辅助资料。
6.联系人:张培,电话:66503817,惠和楼322。
附件:
1.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科协版)
2.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
科技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