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民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苏州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2015号)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校2020年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安全、公共服务、防灾减灾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支持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惠及面广、社会需求紧迫的民生领域的科技惠民项目;项目实施成效要突出人民群众的感受度与获得感。

二、组织方式

1.科技示范

围绕民生科技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以各级政府实事工程为依托,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社会管理、生态环境、智慧交通、大健康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2.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针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项目明确应用实施地,鼓励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3.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

以获得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整体水平。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项目申报应以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研究单位为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4),分青年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

4.实验动物许可证后补助

支持2019年获得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行后补助立项支持方式。换证、变更、注销后重新申请的不在本计划资助范围。

科技示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两类项目面向各区组织,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申报;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面向全市组织,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申报;实验动物许可证后补助面向全市组织。

三、申报限额

本计划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1.部省属高校限报5项,部省(市)属科研机构、其它高校、市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非医疗卫生机构)限报3项,其他单位限报2项。

2.“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中“人口健康领域”,三级甲等医院限报6项,三级乙等医院限报3项,市、区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限报3项,其他单位限报2项。

3.“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各单位推荐的青年人才项目占限额数的70%以上

4.“实验动物许可证后补助”支持2019年获得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

四、资助额度

科技示范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202071 2023630)。实验动物许可证后补助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2020年已获得新冠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发展计划(民生科技)定位要求,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技术应用研究”、临床研究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临床应用研究”(其中:对科技示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涉及基础研究以及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对中、西医临床研究项目:涉及疾病发生机制等基础研究以及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

3.申报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其中青年人才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 1982 1 1 (含)以后出生]

4.申报2019年获得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行后补助立项支持方式。项目需在申报书中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相应证书扫描件,网上申报计划类别选“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

5.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6.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六、申报流程

1.各项目申报负责人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报项目信息表,下载申报书模板填写。

2.各项目申报负责人20207616:00前将申报材料(信息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553886903@qq.com;纸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一份,所有项目申报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技处322室。并报所在学院(部)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推荐,科技处通知获推荐项目申报负责人完成系统提交并报送最终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网上下载)、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数据保持一致。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4.鼓励我校老师积极参与其他非我校为申报主体单位的项目申报。

七、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65236208

校内联系人:顾莹华66503817

附件:

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doc

2.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doc

3.2020年度苏州市民生科技项目指南.docx


科技处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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