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和高质量对外合作交流,“十四五”期间省教育厅将实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重点专项建设,推动全省教育对外开放提质增效。现就江苏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项目旨在引导支持高校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推动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加快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重视“一精多会、一专多能”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国际组织人才、“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懂外语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加强优秀外国留学生的招收和培养,提升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
“十四五”期间计划遴选建设100个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省级品牌专业,着重推动中外课程合作共建、融合创新,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推进线上线下国际学术合作交流,加强招收培养优秀外国留学生,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了解多元文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
二、 立项建设
1.项目立项。该项目将分两批次立项,2021、2022年分别遴选立项50个项目。省教育厅将聘请相关学科及管理专家按照项目评审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拟立项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异议由申报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审核评审结果及异议处理意见基础上,研究决定立项项目并予公布。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年度评价及结项验收。其中,年度评价于项目建设第2、3年上半年开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于项目建设第4年上半年开展,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三、 申报对象
1.入选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本科专业。
2.入选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的高职高专专业。
3.各高校依据限额申报:“双一流”高校每校3个,其他本科高校及“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每校2个,其他高职院校每校1个,不含独立学院。
四、 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在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学术交流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交流基础。
2.申报专业在加强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推动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课程共建、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以及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国际组织人才、一带一路建设急需人才培养等方面,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举措详实,有特色、有成效、有创新、有突破。
3.申报高校及相关院系为该专业加强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政策、机制和经费保障。
五、 组织保障
1.省教育厅将把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单位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省级教育项目“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经费分配因素,视项目建设情况及年度评价结果给予奖补。
2.高校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教育对外开放全过程,要把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动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工作。要围绕项目建设,建立由外事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院系)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建设成效。
六、2021年度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高校需填报《江苏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申报表》(附件1)及《江苏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数据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与申报内容和数据相关的详实的支撑材料。
2.申报1个以上项目的高校,需提交《江苏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申报推荐表》(附件3),按项目推荐优先次序排序。
3.请相关学院依照“江苏教育外事管理信息平台”(http://106.14.149.15:8012/)申报表格式提交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提交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0-30日。学校在项目报送省厅前将进行校内公示。
4.申报截止时间:5月20日。联系人:汤晓军 电话:66507429电邮:txj@jssvc.edu.cn
外事办公室、国际学院
2021年5月9日